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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疫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3-0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疫苗”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华兰疫苗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 号),华兰疫苗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6.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275,768,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1,565,696.07 元(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4,203,103.93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6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金额
       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和现有产品供应保障
  1                                             1,375,160,000.00         1,084,264,200.00
       能力建设项目
  2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86,000,000.00            86,000,000.00

  3    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74,250,000.00           274,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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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金额

  4    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795,900,000.00           760,808,100.00

  5    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95,210,000.00           289,705,100.00

                    合计                    2,826,520,000.00        2,495,027,400.00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募集资金在近阶段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
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更好地保障公
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
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

      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担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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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后续跟踪。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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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收益,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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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兰疫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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