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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疫苗: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4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源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
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42 元/股。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