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2022-018-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亦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46.06元,并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就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晓飞、邵峰、田传科、李东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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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 年 1 月 7 日,如非
交易日期,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对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
持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董事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徐晓飞、邵峰、田传科、李东平出具的承诺详见本公告: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承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杨玲、杜大山、冷劲、
冯磊、黄远邦、张爱红、乔举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 年 1 月 7 日,如非
交易日期,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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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对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
持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7 日上市,自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分别低于发行价 46.06 元/股及权益分派
后价格 45.70 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
限售股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原股份锁定 延长后股份锁定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股) 到期日 到期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晓飞 11,430,000 17.14% 2025 年 7 月 6 日 2026 年 1 月 6 日
董事
董事长、控股股东、
邵峰 8,000,000 12.00% 2025 年 7 月 6 日 2026 年 1 月 6 日
实际控制人、董事
总经理、控股股东、
田传科 8,000,000 12.00% 2025 年 7 月 6 日 2026 年 1 月 6 日
实际控制人、董事
副总经理、控股股东、
李东平 8,000,000 12.00% 2025 年 7 月 6 日 2026 年 1 月 6 日
实际控制人、董事
杨玲 副总经理 1,100,000 1.65%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杜大山 副总经理 1,500,000 2.25%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冷劲 副总经理 1,100,000 1.65%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冯磊 副总经理 850,000 1.27%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黄远邦 副总经理 1,100,000 1.65%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张爱红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000 0.60%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乔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00 0.60%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1 月 6 日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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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亦科技相关股东延长
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亦科技相关股东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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