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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亦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唐宇良)2023-04-25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唐宇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和(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7次董事
会会议,列席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
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
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表示
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
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1.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第六次会议
                                      意见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2022 年 3 月 25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2022 年 8 月 1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第四届董事会   意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地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
议讨论并审议了         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讨论并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预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了( 关
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
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
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
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
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宇良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