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联合化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102022-09-16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0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3.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人民币 29.61 万元用于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73.62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 号)注册同意,联合化学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
价格为 14.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31.98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
字(2022)第 0000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
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8,000 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 31,100.00 20,194.4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82.00 2,390.86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3,246.69
合计 39,782.00 25,831.98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发行上市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
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以及支付项
目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22)
第 000540 号《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累计金额 29.61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用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换自筹资金金额
年产 8,000 吨有机颜料生产项
31,100.00 20,194.43 22.07 22.07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82.00 2,390.86 7.55 7.55
合计 34,782.00 22,585.29 29.61 29.61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还包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068.02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人
民币 2,680.00 万元已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62 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拟置换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62 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203.23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开
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注册会计师鉴证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和信专字(2022)第 000540 号《关
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联合化学截止 2022 年 8 月 2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
信专字(2022)第 000540 号。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