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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观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

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36.74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1.5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总金额为7,836.74万元,占超募

资 金总额 的29.98% ,其中 5,296.74万元 用于永久 补充流 动资金 ,

2,54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

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36.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36.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836.74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7,836.74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