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4-2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
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占用公司资金事
项。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 云 _____________ 何 熙 琼 _____________ 刘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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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