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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观想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

    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

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

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坤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

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专业审计服务,此期间

大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

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

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

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

充分了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其诚信状况良好,具有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表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核
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