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2-03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与万里路交叉口赣州 新饭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罗洁女士。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91,070,73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3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5,67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2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35,395,7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103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180,1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317,76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9,862,4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83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公司独立董事徐爱东女士、 祖太明先生、章永奎先生;董事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监事林浩女士;独立 董事候选人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程林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1,064,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1,4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8%;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1,4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8%;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91,061,438 股 , 占出 席 会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898%;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1,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5%;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0,5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72%;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1,3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7%;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本次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061,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0,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87%;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3,106,2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98%;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0,8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94%;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 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古鑫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罗淑兰、罗梅珍、罗丽珍、吴阳红、罗洁、 谢福标为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 69,235,593.00 股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1,4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8%;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0,8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294%;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 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4,5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2%;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3,9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30%;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与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4,5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2%;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3,9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30%;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年终奖金和利润挂钩激励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1,064,5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2%;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3,9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30%;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2,000,4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4%;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73,9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30%;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9,664,6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23%;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洁女士、谢福标先生、吴阳红先生、 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童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提名罗洁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81,804,064 股; 15.02.候选人:提名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81,803,954 股; 15.03.候选人:提名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81,804,954 股 15.04.候选人:提名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81,803,854 股; 15.05.候选人:提名欧阳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81,804,754; 15.06.候选人:提名童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 份数:81,805,85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提名罗洁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11,046,829 股; 15.02.候选人:提名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1,046,719 股; 15.03.候选人:提名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 份数:11,047,719 股; 15.04.候选人:提名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1,046,619 股; 15.05.候选人:提名欧阳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1,047,519 股; 15.06.候选人:提名童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 数:11,048,619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程林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提名王泰元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81,804,751 股; 16.02.候选人:提名张守卫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81,804,751 股; 16.03. 候 选 人 : 提 名 程 林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会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股 份 数:81,806,85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提名王泰元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11,047,516 股; 16.02.候选人:提名张守卫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数:11,047,516 股; 16.03. 候 选 人 : 提 名 程 林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会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股 份 数:11,049,616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浩女士、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提名林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 数:81,804,750 股; 17.02.候选人:提名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 数:81,806,85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 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