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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守卫)2023-04-27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严谨认真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
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上述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
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
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姓名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4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数缺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张守卫         4       1         3            0      0      否
出席股东
                                        3
大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
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扩大募投项目产能及新增相关配套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
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本人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人才选择标准、高端人才储备等工作
提出了相关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2 年 5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五
年(2022-2026)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安排时间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点对公司的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
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现场考场、电话询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就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人才储备等事
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并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
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3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
好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守卫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