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俊 刘文 李群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