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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香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亚香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佳                   联系电话:0755-8240485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娜                   联系电话:0755-824048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不适用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4.首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2.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2 年 6 月 23 日,保荐机构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
                            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
                            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因 2009 年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执业过程,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证监会令第 58 号)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保荐机构
 项及整改情况
                            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的监管措施。针对历史问
                            题,保荐机构将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执业质量,合规稳
                            健经营。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沈佳                                孟娜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