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4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
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俊 刘文 李群英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