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4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俊 刘文 李群英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