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2-12-2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山亚香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此次相关
股东延长锁定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号)同意,亚香股份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5.98
元/股,并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总股本由6,060.00万股变更为8,080.00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军学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汤火根、汤建刚、周军芳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汤建刚、王文伟、
陈清、方龙、夏雪琪、徐平、王秉良、卢珊、盛军、高丽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应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
三、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22日上市,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12月22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35.98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
根据上述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
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原股份锁 本次延长锁
股东 (股) 比例 定到期日 定期到期日
与公司的关系
名称 (非交易 (非交易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日顺延) 顺延)
控股股东、实际
周军学 32,261,951 39.93% 2025-6-22 2025-12-22
控制人、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关系
汤火根 209,648 0.26% 2025-6-22 2025-12-22
密切家庭成员
实际控制人关系
汤建刚 密切家庭成员、 512,750 0.63% 2025-6-22 2025-12-22
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关系
周军芳 615,300 0.76% 2025-6-22 2025-12-22
密切家庭成员
王文伟 董事 2,848,200 3.53% 2023-6-22 2023-12-22
陈清 董事、副总经理 290,880 0.36% 2023-6-22 2023-12-22
方龙 董事、副总经理 303,000 0.38% 2023-6-22 2023-12-22
夏雪琪 董事 121,200 0.15% 2023-6-22 2023-12-22
徐平 监事 18,180 0.02% 2023-6-22 2023-12-22
王秉良 监事 436,320 0.54% 2023-6-22 2023-12-22
卢珊 监事 539,340 0.67% 2023-6-22 2023-12-22
副总经理、财务
盛军 400,000 0.50% 2023-6-22 2023-12-22
总监
高丽芳 董事会秘书 90,900 0.11% 2023-6-22 2023-12-22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行为系执行有关规定及
承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沈佳 孟娜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