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2-036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 东户数共计 4,891 户,股份数量为 1,432,6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9%,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 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1 号)同意注册,实朴检 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90,000,000 股变更为 120,000,000 股,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5,993,5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6%,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94,006,40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34%。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 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32,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89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总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432,699 1.19% 1,432,699 下配售限售股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占比 占比 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 (%) 2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3,775,404 78.15 - 1,432,699 92,342,705 76.95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432,699 1.19 - 1,432,699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75.00 - - 90,0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 2,342,705 1.95 - - 2,342,705 1.95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6,224,596 21.85 1,432,699 - 27,657,295 23.05 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 - - 120,000,000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27 日作为股 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