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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5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以及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
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提名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琳                                         李金桂




                                               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