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8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工作
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
各项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
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说明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
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运作管
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资料和财务制度分别进行了检查。经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无提交监事会审
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经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
会职能,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
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