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纽泰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5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迈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
新项目“江苏迈尔年产 1,000 套模具生产项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暨对外投资新建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超募资
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新建项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
流动性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1,9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沈伟先生的任职资格、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
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沈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西产、任超、熊守春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