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江苏纽泰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泰格”、“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纽
泰格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 号)同意注册,纽泰格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5,6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925,693.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674,306.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额 金投入金额 30 日已投入金额
江苏迈尔汽车铝铸零部件新产
1 13,153.34 13,153.34 4,516.66
品开发生产项目
江苏迈尔年加工 4,000 万套汽车
2 9,399.59 9,399.59 3,251.78
零部件生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计 25,552.94 25,552.94 10,768.4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67.43 万元,扣除前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6,414.5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
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9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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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20.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该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
司流动性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1,9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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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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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秦 楠 金华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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