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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纽泰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或行业
知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市场禁入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沈杰先生为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朱西产、沈伟、熊守春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