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 本着对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原 因真实、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西产、沈伟、熊守春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