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纽泰格: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2、主持人:董事长张义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0,613,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63.2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5,886,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57.35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26,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9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47,3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5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47,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1.5592%。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
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0,613,0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47,3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0,613,0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47,3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0,613,0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47,3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义先生、戈浩勇先生、张庆先生、俞凌涯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4.01 选举张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4.02 选举戈浩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4.03 选举张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4.04 选举俞凌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 选举张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4.02 选举戈浩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4.03 选举张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4.04 选举俞凌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朱西产先生、熊守春先生、杨勤法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5.01 选举朱西产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5.02 选举熊守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5.03 选举杨勤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 选举朱西产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5.02 选举熊守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5.03 选举杨勤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金民民先生、吴志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6.01 选举金民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6.02 选举吴志刚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8,633,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 选举金民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6.02 选举吴志刚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7,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夏慧君、常潇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