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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纽泰格: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朱西产)2023-04-1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朱西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
                                             13
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13              13             0              0                0
报告期内股东
                                             5
大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5              5              0              0                0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1、2022 年 3 月 4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7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此外,对 2022 年度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对外投资暨
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14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28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此外,对 2022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31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9 月 27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2 月 11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
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
议,起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五、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西产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