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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纽泰格: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核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
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 年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开展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建
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议案》《关于收购奥辉(淮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
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
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
    2022 年度,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
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规避风险、稳健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
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对相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情况,针对公司收购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
    (1)关于公司收购江苏常北宸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经营
汽车底盘减震橡胶件金属骨架以及异形铝支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通过对标的公
司进行收购,可使公司直接获得上述产品的加工生产能力、技术资源和客户资源,
与公司原有业务进行整合,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丰富公司汽车零部件
产品线及增加对客户产品的配套服务,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迈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1,190 万元收购海迪芯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持有的奥辉(淮安)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全面推进增加铝铸零部
件机加工能力、仓储能力、有利于压铸工厂和机加工工厂之间的运输距离,节约
运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经核查,上述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发现内幕
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理财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经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能,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
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