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
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郝士锋 聂丽洁 杨建君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