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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信文化: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6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西安国

家数字出版基地南区三栋荣信文化董事会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艺桦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代表股份30,5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3人,代表股份30,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7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2,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68%。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荣信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56%;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56%;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源律师、龚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