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五洲医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五洲医疗使用部分闲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资
金计划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
闲置时间和金额等情况,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
品。公司财务部负责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投
资进展等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必须及时采
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
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