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五洲医疗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5 号)同意注册,五洲医 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591.00 万元,扣除公司应付 承销及保荐费用 35,030,094.3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10,879,905.66 元,已由主 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向公司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2]230Z016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使用本次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资金的金额 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 1 24,529.33 24,529.33 18 个月 发行人 械技改及扩建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90.73 5,190.73 18 个月 发行人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 发行人 合计 32,720.06 32,720.06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披露内容如下:“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使用自筹 资金在募投项目规划范围内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 143,874,701.57 元,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部 分 发 行 费 用 的 金 额 为 10,068,355.82 元 , 合 计 153,943,057.39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的自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2]230Z2172 号)。 (一)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资金置换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143,874,701.57 元,拟置换金额为 143,874,701.57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 1 245,293,251.12 139,353,763.61 139,353,763.61 器械技改及扩建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907,300.00 4,520,937.96 4,520,937.96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 — 4 合计 327,200,551.12 143,874,701.57 143,874,701.57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资金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 10,068,355.82 元,拟置换金额为 10,068,355.82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自筹资金已投入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金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37,860,283.03 2,830,188.69 2,830,188.69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9,471,226.42 2,471,226.42 2,471,226.42 3 律师费用 4,364,110.52 4,364,110.52 4,364,110.52 4 信息披露费用 3,858,490.57 - - 5 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613,497.70 402,830.19 402,830.19 6 合计 56,167,608.24 10,068,355.82 10,068,355.82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43,874,701.57 元,以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0,068,355.8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53,943,057.39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43,874,701.57 元,以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0,068,355.8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53,943,057.39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43,874,701.57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0,068,355.8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共计 153,943,057.39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2172 号),会计师认为,《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洲医疗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