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5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
一)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凡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51,0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8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9,57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4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19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2%。其
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7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合计为 1,4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8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1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003,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7%;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1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072%;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003,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7%;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1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072%;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1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三、律师的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成龙先生、胡娟女士
3、见证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