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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
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菲戈特”)增资,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实施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其中3,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菲戈特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湖北菲戈特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增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30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01.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50.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12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935.38          9,935.38        2年

     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5,508.46          5,508.46        1年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

               合计                40,443.84         40,443.84       -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及影
响

     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
主体,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拟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增资,其中3,000万元
计入实收资本,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菲戈特进行增资依据是《武汉华康世纪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且是基于募
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湖北
菲戈特100%的股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地的资源对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420923084713736M

          经营期限            2013年11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刘新俊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云梦县子文路特66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100.00%股权

                               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批
                           发兼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医疗净化配套产品及设备、
                           医用吊塔(除特种设备外)、医用隔离变压器、传感器、医
                           用气密封门、医用自动门、过滤器、医用不锈钢制品及器皿、
                           医用碳钢制品、医用铝合金制品、医用电解钢板制品、五金、
                           机电设备、各种阀类的研发、生产、销售;灯具的生产与销
                           售;医用净化玻镁板制造、金属喷涂加工;从事医疗科技领
         经营范围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动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与技术
                           服务;医用X光观片灯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中低压
                           配电开关设备制造与批发。厂房、办公楼、宿舍租赁;第一
                           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主要财务数据

    湖北菲戈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2021年1-6月             2020.12.31/2020年度
总资产                                       5,796.60                       6,843.63
净资产                                       1,867.94                       1,643.08
净利润                                           224.86                          -44.7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募集资金增资至子公司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依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与公司、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
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其中
3,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菲戈特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
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长远规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