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华康世 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华康医疗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00,000股,并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9,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5,6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261,838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03%,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2,338,16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97%。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93,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 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93,35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证券账户数为 5,078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1,293,358 1.22% 1,293,358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1,926,362 77.58% 1,293,358 80,633,004 76.36%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293,358 1.22% 1,293,358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79,200,000 75.00% 79,2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433,004 1.36% 1,433,004 1.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673,638 22.42% 1,293,358 24,966,996 23.64% 三、总股本 105,600,000 100% 1,293,358 1,293,358 105,600,000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7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 的股本结构表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华康医疗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康医疗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鹏程 邓毅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