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医疗: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6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即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
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8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其中 3 名激
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股) (股)
1 熊凯 2022/02/14—2022/7/4 200 200
2 朱英杰 2022/6/9—2022/6/30 300 300
3 周成林 2022/2/7—2022/6/27 1,300 1,300
根据激励对象熊凯、朱英杰和周成林的说明并经公司核查,其在买卖股票时
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知悉信息有限,该
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
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
慎考虑,上述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除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 5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但相关交易均在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系正常的交易行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
后,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在
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均未进行任何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
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
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