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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9-2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华康世

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子
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
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
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
金额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无需向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支付担保费
用。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谭平涛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直接持有公司的 44.23%股份。

    2、胡小艳女士,谭平涛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
司的 2.96%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同时,谭平涛先生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康汇投资”)48.93%的财产份额,胡小艳女士持有康汇投资
0.49%的财产份额并担任康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通
过康汇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481.5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谭平涛先
生及其配偶胡小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 5,464.8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1.7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
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解
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
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
形。

       五、2022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
项,关联董事谭平涛先生、谭咏薇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
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
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前述
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
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
务正常运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
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本事
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事项。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供
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
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
供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
运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鹏程               邓毅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