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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1-18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00,000股,并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9,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5,6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261,838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0283%,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2,338,16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9717%。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战 略 配售 股 份, 解 除限 售 股份 的 数量 为 25,312,294 股, 占 公 司总 股 本的
23.9700% ; 其 中 本 次 上 市 流 通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部 分 股 份 数 量 为
24,52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230%;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88,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7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
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名,境内机构股东5
名。分别为陈岩、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阳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金浦医疗
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联证券-浦发银行-国联
华康医疗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以下承诺:

   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阳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金浦医疗健
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
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2、公司股东陈岩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
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单位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
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在此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
单位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单位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本单位并就未履行承诺事
宜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本单位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

    (2)本单位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本人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国联证券-浦发银行-国联华康医疗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相关承诺

       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312,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700%。其中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数量为24,523,49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3.2230%;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88,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7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证券账户数为6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可上市
                                        限售股股份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类别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数量(股)    本比例      股数量(股)
                                                                                 (股)

             陈岩                            47,520     0.0450%        47,520        47,52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920,000     7.5000%     7,920,000     7,920,000
首次公开发 -分红保险产品
行前限售股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
    份                                    9,427,970     8.9280%     9,427,970     9,427,97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
                                          3,960,000     3.7500%     3,960,000     3,960,000
             业(有限合伙)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3,168,000    3.0000%    3,168,000       3,168,000
             限合伙)
             国联证券-浦发银行-国联
  战略配售限
             华康医疗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788,804    0.7470%         788,804          788,804
    售股份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5,312,294     23.9700%   25,312,294      25,312,294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768,904   76.4857%                   25,312,294    55,456,610       52.5157%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                                           0             0%

       首发前限售股           79,200,000   75.0000%                   24,523,490    54,676,510       51.7770%

       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                           1,568,904    1.4857%                      788,804       780,100        0.73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31,096   23.5143%      25,312,294                 50,143,390       47.4843%

三、总股本                   105,600,000       100%                                105,600,000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1月10日作为股权登
       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康医疗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鹏程               邓毅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