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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2-03-0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二〇二一年九月
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目录
目录 ................................................................................................................................................................. 1

声明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3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3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8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10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3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3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6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6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保荐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 19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21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 21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 21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1

第五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30

第六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2

第七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3




                                                                                  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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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或简称具有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相关意
见均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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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Heshu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范和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 11 号 1 幢 5 楼 51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鼎盛路 69 号
 邮政编码                   311107
 电话号码                   0571-86318555
 传真号码                   0571-8632279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zhssy.com/
 电子信箱                   security@hzhssy.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证券部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谢小锐
 信息披露部门联系电话       0571-86318555
                            绝缘材料、塑料粒子、聚酯薄膜生产。 服务:功能性薄膜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化学
 经营范围                   纤维,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 薄膜)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差异化、功能性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通过不断自主研发,形成了双向拉伸有色薄膜制造技术、有色薄膜配方技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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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窗膜基膜制造技术及阻燃聚酯膜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体系,全面提高了生产
效率、产品质量及性能。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特点                      具体应用
               通过对双向拉伸生产流程各个工艺环节的控制,包括
                                                                    用于蓝色、红色、
    双向拉伸有 配料、塑化挤出、熔体压力、铸片工艺、纵拉工艺、
                                                                    金黄色、黑色、白
  1 色薄膜制造 横拉工艺及测厚反馈等确保制备得到的有色聚酯薄膜
                                                                    色 等有 色光 电基
    技术       其颜色具有良好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同时保持厚度的
                                                                    膜的生产
               稳定性
               通过色母粒种类和用量的调配,基于三原色基本原理       用于蓝色、红色、
    有色薄膜配 进行配方设计,结合色差仪和光泽度仪器来实现对有       金黄色、黑色、白
  2
    方技术     色薄膜的颜色和光泽的调控,控制不同批次有色膜的       色 等有 色光 电基
               颜色差值,保证有色薄膜颜色和光泽的稳定性             膜的生产
               1、多功能窗膜基膜是在 BOPET 薄膜制备过程中,将
               色彩、隔热、防紫外等功能赋予薄膜,与传统窗膜制
               备方法相比可有效避免挥发性有机物(VOC),使窗膜
               的生产工序得以减少,显著降低生产制造环节的能耗 用于紫外阻隔、红
    多功能窗膜
               2、根据使用需要可对隔热效果进行调控,最高隔热效 外阻隔、不同透光
  3 基膜制造技
               果可以达到 95%,可实现节能环保的效果            率窗膜、建筑防爆
    术
               3、可对全波段的紫外线进行阻隔,尤其是 360-400nm 膜的生产
               波段的紫外线阻隔率可以达到 100%,能最大限度降低
               人体皮肤遭受紫外线损害
               4、应用于建筑玻璃时可以起到安全防爆的效果
               采用符合 ROHS 和 REACH 标准的无卤阻燃体系,结合
               ABA 三层共挤技术,公司开发的阻燃聚酯薄膜的阻燃
                                                                 用于透明、黑色及
    阻燃聚酯膜 等级可达美国 UL94 标准中 VTM-0 的阻燃等级,阻燃效
  4                                                              白 色等 阻燃 膜的
    制造技术   果已通过美国 UL 认证(黄卡编号:E516097);采用特
                                                                 生产
               殊的生产工艺,可以保持薄膜的耐温性、机械强度及
               绝缘性等性能与普通聚酯薄膜一致
               通过开口剂的选型和组合,形成高亮开口剂配方体
    高清晰膜制                                                用 于高 亮膜 的生
  5            系,通过收卷工艺的调控进一步降低开口剂的用量,
    造技术                                                    产
               使薄膜的雾度小于 1%,清晰度在 99.00%以上
                                                                   用于高强度、高延
                   采用不同类型的树脂共混、功能助剂的添加等方式来
      PET 薄膜改                                                   伸率、高耐温性等
  6                实现 PET 某些的物理性能的提升,如强度、延伸率、
      性技术                                                       差 异化 聚酯 薄膜
                   耐温性等
                                                                   的生产
               该技术采用特殊抗老化助剂和抗水解助剂应用于
               BOPET 的制备过程中,同时通过生产工艺的控制,提
    太阳能背板
               升聚酯分子链的结晶完善程度。与普通聚酯薄膜相     用 于太 阳能背 板
  7 专用聚酯薄
               比,具有低收缩率、低水汽透过率的特点,同时具有 用膜的制造
    膜制造技术
               优异的抗老化性能(PCT 测试 48 小时),满足太阳能
               背板用膜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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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科研实力及成果情况

       1、专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获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类型
                                      一种窗膜用隔热聚
          发行人
   1                  2017108285614   酯薄膜及其制备方    发明   2017.09.14   原始取得
          浙江和顺
                                      法
                                      一种阻燃黑色双向
   2      浙江和顺    2018107631667   拉伸聚酯薄膜及其    发明   2018.07.12   原始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抗菌止滑双向
   3       发行人     2019104772795   拉伸聚酯薄膜及其    发明   2019.06.03   原始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柔性多波段光
   4      浙江和顺    2019107056104   吸收 BOPET 薄膜及   发明   2019.08.01   原始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有色哑光阻燃
   5       发行人     2019111700946   聚酯薄膜及其制备    发明   2019.11.26   原始取得
                                      方法
                                      一种亚光双向拉伸
   6      浙江和顺    201810763160X   聚酯薄膜及其制备    发明   2018.07.12   原始取得
                                      方法
                                      一种超低收缩高阻
   7      浙江和顺    2019104036005   燃双向拉伸聚酯薄    发明   2019.05.15   原始取得
                                      膜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能够批量生产
                                      的特种近红外吸收
   8       发行人     2019104772278                       发明   2019.06.03   原始取得
                                      聚酯薄膜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多功能隔音隔
   9       发行人     201910676123X   热保温抗静电聚酯    发明   2019.07.25   原始取得
                                      薄膜及其制备工艺
                                      一 种 可 热 封 型
  10       发行人     2019108017713   BOPET 反射薄膜及    发明   2019.08.28   原始取得
                                      制备工艺
                                      一种彩色双面抗静
  11      浙江和顺    2019104066462   电聚酯薄膜及其制    发明   2019.05.16   原始取得
                                      备方法
                                                          实用
  12       发行人     2012200710435   一种 PET 抗静电膜          2012.02.29   原始取得
                                                          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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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类型
                                      一种白色 PET 复合   实用
  13      发行人      2012200710079                              2012.02.29   原始取得
                                      膜                  新型
                                                          实用
  14      发行人      2012200710685   一种 PET 离型膜            2012.02.29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利用油介质自    实用
  15      发行人      2014205373954                              2014.09.18   原始取得
                                      动加热的烘干装置    新型
                                                          实用
  16      发行人      2014205373795   一种加料支架               2014.09.18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带计量泵的塑    实用
  17      发行人      2014205373808                              2014.09.18   原始取得
                                      料薄膜挤出机        新型
                                                          实用
  18      发行人      2015207752911   一种计数搬运小车           2015.10.08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塑料薄膜分切    实用
  19      发行人      2015207759696                              2015.10.08   原始取得
                                      机                  新型
                                      一种塑料薄膜滚筒    实用
  20      发行人      2015207766219                              2015.10.08   原始取得
                                      的冷却装置          新型
                                                          实用
  21      发行人      2016201979220   一种薄膜收卷装置           2016.03.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塑料薄膜除尘    实用
  22      发行人      2016201997290                              2016.03.15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一种碎片除尘埃装    实用
  23      发行人      2016201976203                              2016.03.15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实用
  24      发行人      2016201996298   一种薄膜切割装置           2016.03.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分切系统除尘    实用
  25      发行人      2017212385184                              2017.09.26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一种再造料系统混    实用
  26      发行人      2017212382699                              2017.09.26   原始取得
                                      料装置              新型
                                      一种再造料系统挤    实用
  27      发行人      2017212384995                              2017.09.26   原始取得
                                      出装置              新型
                                      一种阻燃黑色双向    实用
  28      发行人      2018211061604                              2018.07.12   原始取得
                                      拉伸聚酯薄膜        新型
                                      一种亚光双向拉伸    实用
  29      发行人      2018211054600                              2018.07.12   原始取得
                                      聚酯薄膜            新型
                                      一种高性能有色哑    实用
  30      发行人      2019213381353                              2019.08.16   原始取得
                                      光标签              新型
                                      一种汽车后档用隔
                                                          实用
  31      发行人      2019215804795   热抗紫外黑色透明           2019.09.20   原始取得
                                                          新型
                                      薄膜
                                      一种复合型抗菌抗    实用
  32      发行人      2019215804615                              2019.09.20   原始取得
                                      静电防滑包装膜      新型


                                             3-1-3-6
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专利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类型
                                                         实用
  33      发行人      2019217634977   一种复合型窗膜            2019.10.19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复合型光学薄   实用
  34      发行人      2020204863025                             2020.04.06   原始取得
                                      膜                 新型
                                      一种智能变色双向   实用
  35      发行人      2020204862889                             2020.04.06   原始取得
                                      拉伸聚酯薄膜       新型
                                      一种薄膜高速传输   实用
  36      浙江和顺    2017212383066                             2017.09.26   原始取得
                                      平衡机构           新型
                                      一种全自动薄膜分
                                                         实用
  37      浙江和顺    2017212383047   切装置刀具控制系          2017.09.26   原始取得
                                                         新型
                                      统
                                      一种薄膜边料回收   实用
  38      浙江和顺    2017212385269                             2017.09.26   原始取得
                                      传送装置           新型
                                      一种大承载膜卷单   实用
  39      浙江和顺    2017212383070                             2017.09.26   原始取得
                                      轨链式输送装置     新型
                                      一种薄膜在线拉伸   实用
  40      浙江和顺    2017212383051                             2017.09.26   原始取得
                                      检测报警系统       新型
                                      一种聚酯薄膜的自   实用
  41      浙江和顺    2018211018943                             2018.07.12   原始取得
                                      动化收卷器         新型
                                      一种聚酯薄膜横拉   实用
  42      浙江和顺    2018211061587                             2018.07.12   原始取得
                                      箱排废补风装置     新型
                                      一种聚酯薄膜生产
                                                         实用
  43      浙江和顺    2018211019556   过程中的横拉保温          2018.07.12   原始取得
                                                         新型
                                      箱
                                      一种彩色反射型阻   实用
  44      浙江和顺    2019201461709                             2019.01.28   原始取得
                                      燃薄膜结构         新型
                                      一种复合混合型抗
                                                         实用
  45      浙江和顺    2019201455854   静电隔热保温窗膜          2019.01.28   原始取得
                                                         新型
                                      结构
                                      一种功能型阻燃窗   实用
  46      浙江和顺    2019204963800                             2019.04.12   原始取得
                                      膜                 新型
                                      一种复合型 BOPET   实用
  47      浙江和顺    2019215783178                             2019.09.20   原始取得
                                      膜                 新型
                                      一种表面易清洁彩   实用
  48      浙江和顺    2019215998358                             2019.09.24   原始取得
                                      色薄膜             新型
                                      一种自愈合隔热保   实用
  49      浙江和顺    2019217619055                             2019.10.19   原始取得
                                      温聚酯薄膜         新型

       2、获奖情况

       公司产品、技术获得主要奖项情况如下:


                                             3-1-3-7
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序号             产品/技术名称                     所获奖项              认定日期           认定单位
                                               浙江省省级工业新                           浙江省经济和
   1        黑色阻燃 PET 聚酯薄膜                                         2018.04.29
                                               产品(新技术)                             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省级工业新                           浙江省经济和
   2            亚光 PET 聚酯薄膜                                         2018.04.29
                                               产品(新技术)                             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省级工业新                           浙江省经济和
   3      耐高温金黄色 PET 聚酯薄膜                                       2018.04.29
                                               产品(新技术)                             信息化委员会

       (三)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研发费用                                      1,039.76          1,536.54        1,121.89        1,063.23
 营业收入                                     30,634.76         37,700.85       23,683.76       18,354.9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39%               4.08%           4.74%         5.79%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5,520.76               21,239.56              13,884.38          10,463.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233.93                  32,115.74           24,650.57          14,030.14
 资产总计                     59,754.70               53,355.30              38,534.95          24,493.16
 流动负债合计                 15,566.51               17,006.56               7,805.30           6,199.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09.38               1,479.23             3,277.58           1,327.67
 负债合计                     17,675.89               18,485.78              11,082.88           7,52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078.81               34,869.51              27,452.08          16,966.23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078.81               34,869.51              27,452.08          16,966.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0,634.76        37,700.85         23,683.76       18,354.93


                                                 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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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                                 8,312.47            8,562.72        4,112.25      2,587.84
 利润总额                                 8,312.74            8,574.83        4,104.25      2,577.84
 净利润                                   7,209.29            7,417.44        3,585.84      2,231.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209.29            7,417.44        3,585.84      2,231.9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0.46          5,045.90       3,193.41        69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9.70          -6,118.21    -10,869.44     -4,84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7.22          3,789.16       8,158.39      4,382.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66          -18.43          -3.26         -6.45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0.89        2,698.42        479.11         225.77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4           1.25          1.78           1.69
 速动比率(倍)                                     1.13           0.87          1.08           0.9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58%            34.65%         28.76%        30.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33%            20.61%         13.18%        19.2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01           5.81          4.58           3.33
 (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62           10.03          7.76           6.21
 存货周转率(次)                                   5.04           3.92          3.14           3.0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84.87         11,134.23       5,633.39      3,569.52
 利息保障倍数                                     31.40           17.81          11.20         15.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209.29          7,417.44       3,585.84      2,231.91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7,092.24          7,269.37       3,478.82      2,210.47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77           0.84          0.53           0.14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9           0.45          0.08           0.0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9%           4.08%          4.74%         5.79%

                                             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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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采用年化数据。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当期研发投入/当期营业收入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所占比重分别为 78.03%、
77.52%、72.17%和 75.55%,比重较高。根据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占比,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
数如下:
      产品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有色光电基膜                     -0.97                -1.03          -1.45          -1.73
 透明膜                           -1.57                -2.10          -9.12          -6.90
 其他功能膜                       -1.39                -1.13          -1.30          -1.51

     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数均大于或接近 1,原材料价格
对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其中对透明膜毛利率影响最大,主要是由于透明膜技术
含量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变动对成本及
毛利率的影响高于其他产品。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其价格受原油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各期,
公司聚酯切片采购均价分别为 7.66 元/kg、6.41 元/kg、4.28 元/kg 和 5.23 元/kg,整
体上呈波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聚酯切片的 CCFEI 价格指数已由 2020 年末的
4.80 元/kg 上涨至 6.30 元/kg,涨幅达 31.25%。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
司不能有效地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公司产品毛利率将大幅下滑,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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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目前在公司所处的聚酯薄膜行业中,国外厂商凭借其技术优势在行业竞争中
处于优势地位,特别是在高端领域,而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国内聚酯薄膜厂商由于
技术积累相对薄弱,普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

     未来,若行业内国内外厂商利用资金和人才优势研发成功并大量生产有色光
电基膜,实施恶意竞争或下游电子工业领域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因供需状况变化
而发生有色光电基膜市场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0 年度,透明膜的收入占比由 2019 年度的 15.60%提高至 38.36%,透明膜
的毛利率由 2019 年的 7.60%提升至 24.76%,2021 年 1-6 月,透明膜的收入占比进
一步提升至 44.90%、毛利率达到 32.21%,主要系透明膜市场需求增长和原材料价
格处于市场低位所致。随着行业内新增产能的释放,透明膜的市场供需状况将趋
于平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透明膜的高毛利率很难持续。如若公司透明膜产品
无法被下游市场消化,发行人产品综合毛利率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

     (三)终端消费领域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引致发行人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是种类多样化、薄型化、柔性化、高集成和高
精密,市场环境也会因消费电子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应发生变化。未来,若公
司有色光电基膜的技术储备或新技术开发方向不符合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发展
趋势,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聚酯薄膜产能将由 4.2 万吨/年增长至 8.0 万吨
/年,较募投项目投产前增长 90.48%。产能的扩张将对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能力
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塑协 BOPET 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聚酯
薄膜行业需求量为 240 万吨/年,上述新增产能占年需求量的 1.58%,市场消化压
力较大,倘若未来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使
得公司市场开拓进度低于预期,则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无法及时、完全
消化,进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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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材料采购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聚酯切片主要自万凯新材料和三江化纤采购,上述两家供应
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59%、57.94%、59.54%和 46.18%,
采购集中度较高。聚酯切片作为一种石油化工产品,国内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能够提供公司产品技术、品质所需的聚酯切片供应商相对较少,因此存在聚酯切
片供应商集中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集中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主要供应商
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聚酯切片不能及时、足量、保质的供应,从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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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2,000 万
                       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比例不低于 25.00%,上述发行数量不含采用
 发行股数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发行数量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发行人与主承
 发行价格
                       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方式
                       同时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交所开立创业板账户且符合创业板投资
                       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除询价对象外
 发行对象
                       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钟朗、毛豪列。

     1、钟朗,保荐代表人,经济法学硕士,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
拥有 1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桂林旅游(000978)再融资项目、五
洲交通(600368)再融资项目、广陆数测(002175)再融资项目、西部证券(002673
)再融资项目、嘉欣丝绸(002404)再融资项目,及其他多个改制辅导、财务顾
问、新三板挂牌项目。
     2、毛豪列,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拥有 17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拥有扎实的金融理论功底和较为丰富的投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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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验,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具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曾主持和
参与浙江震元(000705)国有股权分置改革项目、嘉欣丝绸(002404)IPO 项目及
2016 年再融资项目、中捷股份(002021)再融资项目、圆通速递借壳卖方财务顾
问项目等项目。
     钟朗、毛豪列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保荐机构指定张崇军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项目协办人,项目协办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张崇军,管理学硕士,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裁,拥有 6 年投资
银行从业经验,具有扎实的财务理论基础,熟悉证券市场法规,曾主持或参与
飞力达(300240)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信测股份 IPO 项目、可川科技 IPO 项目、
新锐股份 IPO 项目。
     张崇军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
目组成员还包括:王睿、郑玮辰、郑天骄、刘航、李娜。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及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经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本保荐机
构及其关联方的利害关系进行审慎核查,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
职责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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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及利害关系;
     (六)本次发行上市,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除本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辅导
机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外,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业务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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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内部核查制度、
持续督导制度、持续培训制度和保荐工作底稿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本保荐机构保
荐业务建立了三道内部控制防线,具体为:(一)项目组和业务部门构成第一道
防线;(二)质量控制部构成第二道防线;(三)内核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等相
关部门构成第三道防线。

     本保荐机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主要包括立项审议流程、质量控制审核流程、
内核流程和后续管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审议流程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立项小
组(以下简称“立项小组”)作为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的立项审议机构,对
投资银行项目是否予以立项做出决议。具体流程如下:

     1、立项申请及业务部门内部审核

     项目组经过初步尽职调查,认为项目符合保荐机构立项标准,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提交利益冲突自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报告和其他有助于了解项
目质量和风险的材料。

     业务部门专职合规人员对利益冲突情形进行审查,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审
查结果发表明确意见。项目负责人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业务部门负责人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全套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2、质量控制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标准和条件进行核查和判断,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发表明确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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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规法律部利益冲突审查

     合规法律部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发表明确意见。

     4、立项小组审议和表决
     质量控制部负责安排立项审议,在坚持回避原则的基础上,从立项小组成员
名单中选取立项委员,向立项委员发送立项材料。
     立项审议和表决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二)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与表决委员总人数的 1/2。
     立项小组以现场、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方式对项目能否
立项做出决议。立项委员在收到立项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核,2020 年
9 月 7 日,同意票数达到参与表决委员 2/3(含)以上,表决通过。
     质量控制部制作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的立项决议,由参与表决委员确认后,
质量控制部将立项决议通知项目组、参与表决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5、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2020 年 9 月 9 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项目立项通过。

     (二)质量控制审核流程
     项目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准备充分、申报文件制作完备,项目组和业
务部门内部审核后,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质量控制部申请质量控制审核。
     质量控制部指派杜青、李鹏、裴洁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3 日进行现场核
查,包括:询问项目公司、项目组相关人员;观察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
查项目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记录;对核查过程有关的文件、资料、情况进
行查阅等。现场核查人员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分析、判断项目风险和项目组执业
情况,形成明确的现场核查结论,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并提
交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审阅。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完成项目审核后,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就项目初审发
现的问题、申报材料问题、工作底稿问题等内容,出具质控初审报告。
     项目组收到质控初审报告后,及时认真回复有关问题,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
阶段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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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三)内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设置内核管理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
同时设置了一名内核负责人,全面负责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核流程如下:

     1、内核管理部现场检查

     内核管理部指派张广新、左玉琪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3 日进行现场核查,
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现场检查报告,项目组及时认真回复。

     2、问核程序

     2020 年 11 月 4 日,项目组提交问核会议申请,内核管理部复核后组织召开
问核会议。

     问核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问核会议围绕尽职调查等执业过程和质
量控制等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开展。

     2020 年 11 月 5 日,问核会后,内核管理部出具了内核管理部复核报告。

     3、内核会议审议

     内核管理部在执行复核和问核程序后,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将内核材料提交
内核委员会。

     内核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内核委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核会议,独立发
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内核会议表决采取不公开、
记名、独立投票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内核委员不
得弃权。内核会议召开和表决时,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为 9 人,来自内部控
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有一名合规管理人员参与
投票表决。2020 年 11 月 10 日,内核会议表决通过。

     内核管理部督促项目组落实内核意见,由项目组履行签字审批程序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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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后续管理流程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上市委会议意见回复报告、举报信核查报告、会后事
项专业意见、补充披露等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均应当履
行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之质量控制程序、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外披露持续督导等报告,均应当履行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之质量
控制程序、履行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保荐机构作出以

下承诺

     针对本次发行保荐事宜,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
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作出如下承
诺:

     1、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
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荐机构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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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9、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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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在对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同意推荐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于
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上述会议由范和强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
通过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相关议案。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股
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面值、发行价格确定依据、发行与上市时间
等作出决议,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每一股份具有
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的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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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①新股种类及数额;②新股发行价格;③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④向原有股
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股东、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行人具
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审【2021】9348 号)、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经营合同及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以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 薄膜)的研
发、生产、销售为主业,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稳定,市场开拓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具有良好的行业地位,技术及研发能力较强,生产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业务运行规范,发展目标清晰,市场竞争力较强,因此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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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及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已取得由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1】9348 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349
号)。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及保荐机构适当核查,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
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
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
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发行人历次工
商变更登记材料,并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2015 年 4 月 16 日,杭州和顺塑业有
限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4,777,406.96 元,按 1:0.575086 的折股比例折为
2,000 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14,777,406.96 元计入资本公积,改制前后各股东
持股比例不变。201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杭州和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议案和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15 年 5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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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456 号),验证确认发行人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015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注册号为 330184000103711 的《营业执照》。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49494479F 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已持续
经营满三年。

     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之会议资料,并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

     201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在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
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按有限责任公司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超过 3 年,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机构和人员能
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
     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的审
慎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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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9348
号)。
     保荐机构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1】9349 号)、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访谈。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
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
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且注册会计师已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
条的规定。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① 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A、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流程资料、组织结构图,实地查看了发行
人的经营情况,确认发行人具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的业务体系和直
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B、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流程资料、财产清单,实地查看了与业务
经营相关的资产及其运行情况,并查阅了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在
改制设立前后均独立拥有与整体核心业务相关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以发行人资产、权益或信誉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资产、
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C、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有关声明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
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三会会议资料、《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确认发行人
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
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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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其任职均系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D、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文件、董事会会议记录,
审阅了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9348 号),
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银行账户资料,确认发行人已设置独
立的财务部门,并设财务总监 1 名,同时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健全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发行人资金使
用的状况。作为独立纳税人,发行人独立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单位混合纳税的现象。
     E、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查阅了发行人相关部门的管理制
度和职责、董事会会议记录,确认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及经营管理、监督机构,以及相应的办公机构和
生产经营部门,明确了各机构及部门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职能部
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独立运营主体。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并实行独立运作,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不存在与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F、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股
东会)决议,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告。经核查,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张静分别拥有发行人 31.42%、16.92%股权,范和
强、张静除控制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外,实际控制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豪投资”),一豪投资持有发行人 5.00%股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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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投资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范和强、张静已出具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
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拥有独立
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开展业务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
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
     ②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
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相
关会议资料、发行人财务报告,访谈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差异
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相
关会议资料,访谈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经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章程》、发行人股份变更工商登记资料及相关股东
工商登记信息,并对发行人股东范和强、张静进行访谈,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
日,范和强与张静系夫妻关系,范和强、张静及其一致行动人范顺豪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 4,0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66.67%,范和强和张
静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经保荐机构访谈发行人各位股东、查阅股份变更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控股
股东及其他股东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9348 号),并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
东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权清晰,其控股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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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
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③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资产、商标、专利的权属情况,对主要核心技术
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的征信报告并函证了银行;结合网络查询以及对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核查是否存在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研究了发行
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
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
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人业务定位及发展情况查阅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研
究报告,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双向
拉伸聚酯薄膜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符合国家
的产业政策。
     经查阅发行人的工商资料,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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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
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
超过 2,000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要求。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
超过 2,000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00%。发行人股本总额未超过 4 亿元,符合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的要求。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规定,发行人选择的具体
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9348 号),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3,478.82 万元、7,269.37 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 10,748.19 万元,符合“最近
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因此,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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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一、工作安排

          事项                                           具体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一)持续督导事项
                             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1)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       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
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       人执行相关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
完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
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
益的内控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定,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本保荐机
联交易发表意见
                             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1)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金;(2)定期跟踪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
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重大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
意见                         事前沟通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7、督导发行人股东严格履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股东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股
                             的股份,应当遵守交易所有关减持方式、程序、价格、比例以及后
份减持的规定
                             续转让等事项的规定
                             (1)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要
                             求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2)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的
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       材料,要求发行人及时提供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料;
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3)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保荐机构聘请的中介机构
                             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召开
                             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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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保荐代表人:钟朗、毛豪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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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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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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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   朗                毛豪列



     项目协办人:
                                张崇军



     内核负责人:
                                马   乐



     保荐业务负责人:
                                张   军



     保荐机构总经理:
                                张   涛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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