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人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确认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发 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信息的情形,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人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范和强 张 静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