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
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和资金
占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之外,公司未进行其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素燕                      许罕飚                   鲍丽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