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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科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
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和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朗                          联系电话:010-6655 5183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豪列                        联系电话:010-6655 51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不适用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前公司持股5%以        是                     不适用
 上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对公司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朗                   毛豪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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