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
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和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朗 联系电话:010-6655 5183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豪列 联系电话:010-6655 51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不适用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前公司持股5%以 是 不适用
上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对公司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朗 毛豪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