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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林素燕)2023-03-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林素燕)

    本人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董事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6           6             6          0          0        否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股东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大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2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2 年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1
   日期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2022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
                                 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31 日        第五次会议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4、 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确认 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6、 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8 日       第六次会议     7、 关于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1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2、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     同意
   29 日       第八次会议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3、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
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2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 4 次,对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定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财务决算报告、
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等事项进行审核,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议了董事、监事、高管相关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
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
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
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审
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素燕

                                                           2023 年 3 月 30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素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