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就公司对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6.6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725,06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34.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字[2022]9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61,478.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40,328.73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有
项目 募集资金 2022 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变
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更
双向拉伸
聚酯薄膜
否 43,623.37 19,383.00 19,383.00 44.43%
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
否 7,855.39 3,598.87 3,598.87 45.81%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
否 10,000.00 10,017.47[注] 10,017.47[注] 100.17%
资金项目
超募资金 否 40,328.73 0 0 0.00%
合计 101,807.49 32,999.34 32,999.34 -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额多 17.47 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该募投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受 2022 年整体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海外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调
试工作进程受到较大影响,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周
期由 2 年调整为不超过 3 年,预计 2023 年实现投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 调整后
序
项目总 募集资金 项目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投资金额 建成 资额 投资金额 建成
周期 周期
双向拉伸 双向拉伸
不超
1 聚酯薄膜 聚酯薄膜
43,623.37 43,623.37 2年 43,623.37 43,623.37 过3
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
年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不超
2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7,855.39 7,855.39 2年 7,855.39 7,855.39 过3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年
合计 51,478.76 51,478.76 - - 51,478.76 51,478.76 -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整体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期限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符
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
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实施时间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