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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晨环保: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11-0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
                              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环保”、“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瑞晨环保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448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678,626,874.72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4,046,309.48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604,580,56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1号)。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自查,公司存在部分时间段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达到62,751.51万元,超出董事会审批授权额度12,751.51
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已对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部分及时赎回,赎回完成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9,751.51万元。
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的目的,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安排,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予以追认。

    三、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经2022年11月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
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内审部
对现金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超过董事会
授权额度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公司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
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认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10,000万元(含本数、超
募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
用额度至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超过董事会
授权额度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公司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
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追认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10,000万元(含本数、超
募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使用额度至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
形,公司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对超出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进行了赎回,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
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瑞晨环保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伟龙                   徐安生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