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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晨环保: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
则,对瑞晨环保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
董事陈万东先生、陈招锋先生、李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
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将与关联方优普森电气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优普森”)、优普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普森电气”)、常山江
山虎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虎水泥”)、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何家山水泥”)开展日常交易业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前述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2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
的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10.91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3年度   截至披露   2022年度实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发生      日已发生      际发生额
                                                           金额          金额
             优普森电
                             采购原材
             气无锡有                        市场定价        2,000          294.53          374.27
                             料
向关联人     限公司
采购原材     优普森电
                             采购原材
料           气有限公                        市场定价        2,000               -           17.17
                             料
             司
               小计              -               -           4,000          294.53          391.44
             常山江山        销售风
             虎水泥有        机、水泵        市场定价         400                -          119.47
             限公司          等商品
向关联人
             江山市何        销售风
销售商品
             家山水泥        机、水泵        市场定价         600                -                -
             有限公司        等商品
               小计              -               -           1,000               -          119.47
                        合计                                 5,000          294.53          510.91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                实际发生额占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额与预计
           关联人                    发生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差异
                                     金额                  (%)                          引
                                                                               (%)
           优普森
           电气无   采购原
                                 374.27        未预计                1.93   不适用      不适用
           锡有限   材料
向关联
           公司
人采购
           优普森
原材料              采购原
           电气有                    17.17     未预计                0.09   不适用      不适用
                    材料
           限公司
            小计         -       391.44              -               2.02        -      -
           常山江   销售风
向关联
           山虎水   机、水
人销售                           119.47        未预计                0.27   不适用      不适用
           泥有限   泵等商
商品
           公司     品
            合计                 510.91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不适用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不适用
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优普森电气无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招锋

    (2)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电

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华谊路29号

    (5)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优普森电气有限公司100%持股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锡优普森的总资产为

1,222.94万元,净资产694.91万元;2022年度无锡优普森实现营业收入637.34万元,

净利润-208.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陈万东先生为无锡优普森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招锋先

生为无锡优普森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的规定,无锡优普森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优普森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约定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二)优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招锋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

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

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先进电力

电子装置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喷涂加工;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

新园2.1期C研发厂房212号

    (5)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湖南弘安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8.67%;湘潭

尚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3.33%;王步瑶持股6.67%;公司持股41.33%。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优普森电气的总资产为

2,086.18万元,净资产1,375.26万元;2022年度优普森电气实现营业收入176.06万

元,净利润-424.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陈万东先生为优普森电气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招锋先

生为优普森电气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的规定,优普森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优普森电气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约定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常山江山虎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徐忠民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蒸气销售。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

    (5)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100%持股。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山虎水泥的总资产为

96,438.83万元,净资产87,426.82万元;2022年度江山虎水泥实现营业收75,694.72

万元,净利润7,83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伟先生的父亲为江山虎水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三)的规定,江山虎水泥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江山虎水泥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约定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四)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徐忠辉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泥销售;混凝

土原料砂的生产、销售;蒸气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江山市虎山街道下南塘58号,经营

范围:污染土壤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污泥处置;太阳能光伏发电;江山

市贺村镇十里牌20号,经营范围:水泥粉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98号

    (5)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江山虎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何家山水泥的总资产为

192,666.90万元,净资产181,837.44万元;2022年度何家山水泥实现营业收入

81,304.78万元,净利润30,852.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伟先生的父亲为何家山水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三)的规定,何家山水泥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何家山水泥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约定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标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

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正常需要,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

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

发生,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的规定。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业务正

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

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就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伟龙                   徐安生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