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
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各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组织、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第二届监事会 议案》;
1 2022 年 3 月 31 日
第三次会议 2.《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2022 年 6 月 10 日
第四次会议 3.《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经审阅的财务报
3 2022 年 9 月 7 日
第五次会议 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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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二届监事会 的议案》
4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第六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
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5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6 2022 年 11 月 7 日
第八次会议 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
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本
年度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维护了
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长期进行季
度或年度的不定期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
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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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
除《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涉及的情形外,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和效果。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
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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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的审议工作;继续强化日常监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
断规范,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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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