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燕饭店2层2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曹胜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81,275,951 股,占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000,000 股的 75.2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129,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000,000 股的 68.6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 7,146,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000,000 股的 6.617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46,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000,000股 的4.76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870,78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000,000股的4.5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5,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000,000股的 0.255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4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7%;反对 234,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12,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476%;反对 234,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552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5%;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98,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756%;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5%;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98,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756%;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5%;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98,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756%;反对 24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彭林律师、韩晶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