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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地: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11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新天地”)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1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
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3人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00,000股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9850%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2人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00股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13%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人
  中小股东出席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00股
    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13%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2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4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0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6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1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4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15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化、何保飞律师(以下称“
天元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天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天元律师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9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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