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07-22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00013号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1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00013 号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
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快可电子公司 2021 年、2020 年度、
2019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快可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
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快可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快可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
中国武汉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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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700,031.15 -506,971.21 10,653.54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2,457,421.17 1,336,310.73 711,920.98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1,876,551.10 6,226,622.25 -564,601.40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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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64,790.09 36,387.78 215,751.84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小 计 3,569,151.03 7,092,349.55 373,724.96
减:所得税影响额(如果减少所
538,282.78 1,058,469.93 -50,605.39
得税影响额,以负数填列)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3,030,868.25 6,033,879.62 424,330.35
注:表中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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