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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可电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7-2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00010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00010 号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公司”)
管理层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快可电子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快可电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快可电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快可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快可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


              中国武汉                                       2022年3月15日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5 年 3 月,快可有限公司设立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苏州快可光

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有限公司”)系自然人段正刚及王新林于 2005 年 3 月以货

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8 万元。2005 年 3 月 16 日,苏

州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万隆验字(2005)第 238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

资情况予以审验,确认:截至 2005 年 3 月 16 日止,快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按约定足额缴

纳相应出资。2005 年 3 月 23 日,快可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取得了苏州工商

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快可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段正刚                           171.00               171.00               75.00

          王新林                            57.00                57.00               25.00

           合计                            228.00               228.00              100.00

    (2)2009 年 10 月,快可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并第一期实缴

    2009 年 9 月 28 日,经快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2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段正刚、王新林以货币方式认缴,2009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实收资本

增至 1,028 万元,201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实收资本增至 4,200 万元。2009 年 9 月 30 日,苏州

正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正验字(2009)第 22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

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9 月 29 日止,快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2009 年 10 月 29 日,快可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并第一期实缴后,快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段正刚                        3,150.00               771.00               75.00

          王新林                        1,050.00               257.00               25.00

           合计                         4,200.00              1,028.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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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0 年 4 月,快可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第二期实缴

    2010 年 4 月 1 日,经快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172 万元

分配后转为公司实收资本,公司实缴资本变更为 4,200 万元。分配方式为:(1)以前年度未

分配利润 4,405.56 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40.56 万元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956 万元;

(2)股东段正刚和王新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剩余 3,172 万元转为公司实收资本。2010 年

4 月 28 日,天衡苏州分所出具了“天衡苏验字(2010)044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

况予以审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4 月 27 日止,快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

应出资。2010 年 5 月 19 日,快可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第二期实缴后,快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段正刚                        3,150.00                    3,150.00                   75.00

  王新林                        1,050.00                    1,050.00                   25.00

    合计                        4,200.00                    4,200.00                  100.00

    (4)2010 年 5 月,快可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5 月 20 日,经快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段正刚将其持有的 96 万元股权

(占注册资本 2.286%)作价 129.60 万元转让给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新林将其持

有的 48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1.143%)作价 64.80 万元转让给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日,段正刚与王新林分别与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0 年 5

月 27 日,快可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快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段正刚                         3,054.00              3,054.00              72.71

            王新林                         1,002.00              1,002.00              23.86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144.00                3.43

            合计                           4,200.00              4,200.00             100.00

    (5)2010 年 5 月,快可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5 月 25 日,经快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4,200 万元增至

4,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昆山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2010 年 5 月 28 日,

天衡苏州分所出具了“天衡苏验字(2010)06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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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27 日止,昆山泰禾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2010 年 5 月 31 日,

快可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快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段正刚                         3,054.00                3,054.00               63.62

             王新林                         1,002.00                1,002.00               20.88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144.00             3.00

  昆山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600.00            12.50

              合计                          4,800.00                4,800.00              100.00

    (6)2010 年 6 月,快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快可电子

    2010 年 6 月 15 日,经快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快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方案为:以截止 2010 年 5

月 31 日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72,518,227.72 元,按 1:0.6619 的比例折

合股本 4,800 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0 年 8 月 25 日,江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验字[2010]074 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出资情况予以审

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201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段正刚                                      3,054.00                    63.625

                  王新林                                      1,002.00                    20.875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3.000

           昆山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12.500

                     合计                                     4,800.00                    100.00

    (7)2012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5 月 28 日,江苏恒基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昆山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更名而来)与成都宏泰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00 万股转让给成都宏泰。2012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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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备案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快可电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段正刚                                   3,054.00             63.625

                      王新林                                   1,002.00             20.875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3.000

  成都宏泰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             12.500

                       合计                                    4,800.00             100.00

    (8)2017 年 10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成都宏泰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将其持有的 600 万股公司

股份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项目编号 MY201612008)。2017 年 4 月 17 日,

成都宏泰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00 万股转让给成都富恩德星羽。2017

年 5 月 25 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西南联交鉴[2017]第 464 号”《产权交易鉴证书》。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快可电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段正刚                                    3,054.00           63.625

                       王新林                                    1,002.00           20.875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3.000

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            12.500

                        合计                                     4,800.00           100.00

    截至目前,快可电子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2、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资本:48,000,000.00 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000772458468T

    3、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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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光伏汇流箱、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

家庭储能电源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提供相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光伏接线系统和连接器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本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

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及管理的需要设置主要职能部门有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质量部、

生产部、计划经营部、技术中心、物资部等。

    公司投资有江苏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快可光伏(香港)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快可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全资子公司,快可光伏(越南)电子有限公司等一个孙公司。公司

的主要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在江苏省苏州市。

    3、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段正刚,直接持有本公司 63.625%股份。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

运行;

    3、 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 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 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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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

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

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

    5、 本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

效果;

    6、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

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一)控制环境

    本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

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

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

行。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工作手册等内部规范,并通过严

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 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履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公司

规范运作、治理结构完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提供了积极的作用。

    3、 组织机构设置、权责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监督执行负责。主要职责是:确定建

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批准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审阅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制定重大内部控制缺陷、风险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实施内部控

制制度编制计划,合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批准内部控制审査计划,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检査与评价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重大控制缺陷、风险的改进和防范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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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循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流程和标准。接受公司组织的内部

控制、企业文化及专业培训,以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本公司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计和查找缺陷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实施

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检査并报告缺陷和风险,针对控制缺陷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

       4、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指导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保

证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确定

并适时调整公司发展目标。公司经营团队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路径

和具体目标,再逐级分解到各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分解的目标都纳入公司就的业绩考核。

       5、 人力资源

       本公司己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

理制度,并致力于提供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方案,以帮助吸引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优秀人才。

同时,公司引入杜邦百年安全管理体系和最佳实践,向员工提供安全的管理培训,并针对高

层、中层及具有管理潜质的员工安排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打造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6、 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

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提高生

产效率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

护和节能降耗。公司根据国家制定的精准扶贫和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精准扶

贫任务,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同时为公司及社会上的困难家庭和困难人员积极发起捐款

捐物活动,为社会献岀一份爱心。

       7、 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本公司管理层充分领会、认识到只有建立完善、高效和相互的制衡的内部控制才能保证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谐、有序、快速提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

理和运营水平。

       本公司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各类资金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并设立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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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构保证制度的执行,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遵循有效、事后评价和监督反馈

等。

       (二)风险评估过程

       为了保证本公司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与发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本公司不仅在组织

机构设置方面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还专门在制度、流程方面完善了战略目标实施的保障

措施:如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以

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仅能达到公司战略目标,而且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以保证企业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保障国家、股东、债权

人、员工等各方利益。

       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风

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

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应

收账款”的分析和处理措施、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供应商”作为合

作单位,同时建立动态的评价机制,对“不合格供应商”等风险管理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对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但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业务,通过评估合理取舍,充分认清风险实

质,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有效防范风险。

       (三)   信息系统与沟通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

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公司

信息。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

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规定了各部门、总经理、员工在信息收集、传递、沟通等方面的职

责和权限。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运用金蝶 K3 系统,加强了公司基础业务信息和财务信

息的及时传递,公司通过内网和邮件系统,保证公司的制度更新、重大业务信息、企业文化

信息等及时、有效传递,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公司专设信息管理人员,进行网络系统

的建设维护,确保企业内部信息的安全。

       (四)   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

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

监控。本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

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预付、应付账款制度》、《应收账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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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确认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规

定,并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证:

    (1)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

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5)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的任务。这

些任务包括:

    ①     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

    ②     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

    ③     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

    ④     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⑤     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公司建立的相关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

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

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

业务。本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层次的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

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釆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

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

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

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

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

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

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

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本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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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釆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

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本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

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

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五)对控制的监督

    本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权。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依据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整体、内部各单位及全资子公

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独立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会

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 资金与筹融资内部控制

    本公司的货币与筹融资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计划管理等。

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及财务印章等均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公司对费用预算、授权

审批、借支与报销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货币资金收付时遵守上述规章

制度。

    2、 釆购、付款与存货内部控制

    本公司制定了《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釆购申请与审批、

釆购合同签订及信息采集、材料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业务账务处理、应付/预付账款核对等

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供应商评估、采购、货物验收和存货仓储保

管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保证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上述制

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估。公司在釆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3、存货与成本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定了《成本管理制度》、《存货盘点作业流程》、《原材料、产品出入库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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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货实物管理、收受及储存材料、领用原材料、处理产成品、存货成本计算、存货跌价准

备及处置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存货盘点分为年中与年终盘点、月

末盘点、临时盘点,针对每次月末盘点,公司制作盘点计划,由仓管员盘点,财务人员监盘,

结束后双方签字确认。公司的生产制造与产品管理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规范进行。

    4、 销售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收入确认制度》,对销售预算及定价审批、组织

发货、外售材料管理、客户投诉处理、收入的确认及核算、应收账款和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

作了明确规定。公司销售主要以赊销发货为主,针对赊销用户还增设了集团总经理审批程序

并通过应收账款分客户进行账龄分析及超期提示等风险预警机制,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进

行管理。

    5、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付款、检修、盘点、

调拨、处置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需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分析,

固定资产釆购询价与采购岗位相分离。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在盘点过程中

不仅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同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养维护情况均进行检查

核实,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 研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对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研

究成果开发、保护以及后评估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及技

术现状,制定研究项目开发计划,研究项目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

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计提审议决策。研发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目标、

内容、进度、资金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建立了研发活动评估制度,加强对立项与研究、开发

与保护等过程的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改进研发活动的管理水平。

    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员工招聘流程、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工作时

间与休息休假、教育与培训、薪酬与福利、绩效考核、员工的行为准则及企业文化建设作出

了明确规定。

    8、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制订了相关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长是公司信息

披露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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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

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

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

    五、公司准备釆取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了相应

的控制制度,并得到切实执行,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

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新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

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 公司将加大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学习力

度,营造氛围,培育文化,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夯实根基。

    3、 加强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充分发挥其在专业领域的指导和监督职能,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综上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

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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