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快可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永鹏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星宙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上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市)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上
件一致 市)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1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上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市)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薄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
项及整改情况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永鹏 陈星宙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