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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可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快可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永鹏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星宙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上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市)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上
件一致                                                      市)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1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上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市)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薄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
项及整改情况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永鹏                     陈星宙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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