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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侨源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在
全面了解后表示认可,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
件,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少楠      金 智

                                                       2023 年 4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少楠                        金 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